欢迎访问易网站(www.yiwz.com)
易网站,供求信息免费发布平台
您当前位置是:商业机会 >> 商务服务 >> 知识产权 >> 如何办理注册商标的财产保全
如何办理注册商标的财产保全 如何办理注册商标的财产保全_长沙天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_如何办理注册商标的财产保全

点此浏览大图
公 司: 长沙天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
发布时间:2013年05月18日
有 效 期:2013年11月14日
留言询价 加为商友
  联系信息 企业信息
易先生 先生 (销售经理)
联系时,请说是在企业录看到的,谢谢!
电  话: 0731-85140910
传  真: 0731-85140910
手  机: 15367880001
地  址: 中国湖南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116号同发大厦2308室
邮  编: 410000
公司主页: http://tzzscq.yiwz.com(加入收藏)
公 司:长沙天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

查看该公司详细资料

详细说明

    一、简要说明
     人民法院要对注册商标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,应到商标局办理财产保全手续。 
二、办理步骤 
    法院执行人员携带有关书件直接到商标局变更续展处办理 
三、财产保全书件的准备 
     (一)根据*高人民法院2001年1月21日颁布的《关于人民法院对注册商标权进行财产保全的解释》,人民法院请求商标局对注册商标权实施财产保全措施的,应提交以下书件:
1,协助执行通知书; 
2、有关民事裁定书、判决书; 
3、法院介绍执行人员前来对注册商标进行财产保全的介绍信;
 4、执行人员的证件。 
(二)具体要求 
1、所有书件应当字迹工整、清晰,用钢笔、签字笔填写或用打字机打印。 
2、协助执行通知书应载明要求商标局协助保全的注册商标的名称、注册人、注册证号码、保全期限以及对注册商标进行保全的内容,包括禁止转让、注销注册商标、变更注册事项和办理商标权质押登记等事项
 四、注意事项
1、被执行人必须与注册人一致。 
 2、对注册商标权进行保全的期限一次不得超过6个月,自商标局收到协助执行通知书之日起计算。如果需要对该注册商标权继续采取保全措施的,人民法院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前向商标局重新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,要求继续保全。否则,视为自动解除对该注册商标权的财产保全。


免责声明: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会员自行提供,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会员负责,www.yiwz.com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。如有侵犯您的权益,请来信通知删除。
该公司其他商业信息
 1 直接到第
11 条信息,当前显示第 1 - 11 条,共 1

商务 广告 展会 维修 回收 生活 机械 仪器 五金 电子 电工 照明 汽配 交运 包装 印刷 安全 环保 化工 精化 橡塑 纺织 冶金 农业 健康 建筑 能源 服装 礼品 家居 数码 家电 通讯 办公 运动 食品 玩具 1 2 3 4 5 6 7 8 9 10 ..